有多久不曾读过诗词?久到我都无法说出个具体的时间。其实过去读的多半也是为了考试,从我们告别语文课的那一刻起我们就告别了这幽雅的玩意。以前那样也能算读吗?不知道,我们会解释每句话的意思,但我们实在读不出诗词写者们是怀着何样的心情留下这些句子。现代的生活让我们节奏越来越快,人也越来越浮躁。我们吃着快餐;读着泡沫般的速食爱情;看着肥皂剧里偶像们衣着光鲜地生活;我们以为这就是生活。然而当我们真正在生活里摔爬滚打后,我们发现生活的意义早已远超出这些。可惜我们的心已经变得浮躁起来了,我们再也接受不了慢节奏且需耗费精力的东西,比如说我们曾经爱过的诗词。
开始读《人生若只如初见》的时候我以为我不会读完,因为我的耐心已经快被周遭的一切磨灭得差不多了。很多时候我只把阅读当作打发时间的方法而已了。还好,这次我坚持了。我花了一整天的时间读它,天黑的时候心里却涌起一丝若有所失的心绪。原来我们以前传诵的诗和词都不是那么简单,可是里面那么多可叹的爱情世人都能读懂吗?曾经红极一时的《纳兰词》不过被人们当作追求小资生活的标志,可其中的悲伤又有几人能够体会?还果然是应了那句“当时只道是寻常”。与其感叹逝去的,莫如好好分清这逝去的是否真是我们该珍惜的。我们就常常因为分不清,而在不该坚持的地方固执,该执着的时候却又放弃。正如书中写的“终于明白要寻找的那个人是谁时,灯火阑珊处,却已空无一人”。
这个假期读的第二本跟诗有关的书是流行文化的产物:《关于方文山的素颜韵脚诗》。虽是流行的,但其中文字的功力仍可辩识出古典的精髓。没想到我们周围的一切落到纸上却是这样的和谐压韵。我一直以为新诗较之古诗是更难重视韵脚的,因为抛除了律言的格局后,诗人更容易天马行空地联想,而这样的发挥那还要顾住每一句的压韵,那简直是难透了。然而这方文山却做到了,虽然有的地方联想未免有些奇怪,不过确实是一本有趣的书。更有趣的是我最喜欢的却是五月天阿信为他写的序,借用李白对作者的夸赞也许太过夸张,不过在这篇序里却是一点不过份的可爱。
以前有人说我只所以不怵任何的恐怖片或惊悚小说是因为我缺乏想象力,无法想象其中的可怕之处。那么这次我要用亲身的经验证实我绝非无想象力之人。跟风购进的《鬼吹灯》系列在读了一本半之后就放弃了,因为我丰富的联想时刻能在眼前浮现刚刚读过的场景,而这些景象绝不可怕,但却无比的恶心。如果它的流行是因为这些令人做呕的假想情节的话,那我承认我老了,不再能把“肉麻当有趣”。可惜了我的银子啊!

2 条评论:
您读的书都好流行阿。。。
看第一段就知道你去读那本书了。还是觉得要读诗就去读唐诗宋词好了,不喜欢加上个人忽悠的简易读物。不过我还是买了那个明朝那些事儿,唉,现代人阿
古诗和新诗都有不同的韵味哦,记得当年语文书上真正爱过的文章大部分都是诗呢~~
那本书写得很好啊,我又买了一本《当时只道是平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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